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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朐:“生态司法+”守护一方绿水青山
时间:2023年08月28日来源:民生生态

 
——临朐法院深化环资审判推进生态法治建设

近年来,山东临朐法院秉持“绿色审判”理念,扛牢生态法治建设责任,探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模式,深化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集中审判改革,多措并举提升环境司法服务保障水平,构建生态文明法治保障体系,当好生态临朐的建设者和保护者。

能动司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临朐是沂蒙革命老区,生态环境优美,境内有大小2000多座山峰,130余条河流,128座水库,林木覆盖率45.8%。拥有5A级旅游景区1处,4A级景区2处,3A级景区7处,矿产资源也非常丰富。中国最佳生态旅游县、国家园林县城、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众多引以为傲的称号落户到临朐。临朐县历届领导都把“生态”放在战略位置,环境资源保护职责,不可谓不重。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实现生态绿色发展,需要专业化审判保驾护航。自2019年临朐法院被上级法院确定为实施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综合改革试点法院以来,临朐法院党组对深化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工作高度重视,要求把生态文明思想充分体现和落实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2022年8月,临朐法院在全市率先行动,在风景区、矿区、水源保护地相对集中的冶源水库运行维护中心、蒋峪镇、沂山风景区发展服务中心、嵩山生态旅游发展服务中心设立4处环资巡回审判庭,在沂山等地设立3处司法修复基地,最大限度拓展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功能。

山东临朐:“生态司法+”守护一方绿水青山

周二,法官刘兴军和法官助理吴玉童来到位于设立在冶源水库运行维护中心的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庭“打卡”。“巡回审判庭实行定期巡回办案,每周二为巡回办案日,办理相关业务。”行政审判庭庭长刘兴军说。
“目前我们在冶源水库运维中心设立了生态法庭,下步拟在沂山风景区发展服务中心设立旅游法庭、在嵩山生态旅游发展服务中心设立生态法庭并增设1处生态修复基地。”副院长沈汝业说。临朐法院着力打造专业化审判队伍,推进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归口审判模式,由行政(综合)审判庭统一负责,提升审判专门化水平。统筹人力资源,配齐配强环资专业审判力量,充实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等审判力量。临朐法院环资人以法为刃,护卫着“灵气所钟,山水临朐”的诗与远方,交出了临朐法院环境资源保护的司法答卷。

果断亮剑,守护一方绿水青山

为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临朐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为生态临朐提供司法保障。
被告人张某某先后多次非法狩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雉鸡、草兔多只。被告人陈某在某地山坡多处使用钢丝套、铁夹子、粘网等禁用工具和方法非法狩猎野兔、野鸡、啄木鸟、喜鹊多只。经认定,涉案动物均系国家保护的有益、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两案件系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经审理认定,被告人张某某、陈某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及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狩猎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两被告人拘役、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在媒体赔礼道歉等。
“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此类案件的审结,有效震慑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是临朐法院在“绿色审判”保护环境资源的一个缩影。

山东临朐:“生态司法+”守护一方绿水青山

“生态环境损害往往具有持续性、不可逆等特点,这就要求环境审判必须贯彻修复理念,及时有效办结案件只是基本要求,更重要的是实现阻断违法行为影响,有效恢复生态环境功能的效果。”刘兴军如是说。临朐法院审理的两起土壤污染责任纠纷案,某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和某淀粉厂因污染土壤被环境保护部门处罚后,对污染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问题,政府有关部门经过鉴定后分别与上述违法单位达成环境修复协议。临朐法院依法裁定协议有效,政府有关部门与污染单位协议修复环境类案件在全省亦属新型案件。
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提升人民群众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全力守护生态环境资源和公共利益,临朐法院用司法力量敲响生态环境保护之槌。

创新联动,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临朐法院切实发挥保障基层群众法治需求、服务乡村振兴的前沿阵地作用,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最后一公里”,用优质司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近期,临朐法院调处了一渔业合同纠纷,原告某运营中心与被告达成协议,既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又保障了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且不妨碍县里重大工程的建设运营,以实际行动书写了为群众办实事、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时代答卷。
临朐法院坚持“司法+行政”联合发力,建立与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及镇街政府等部门参与的多元协调、联动共治机制,实现环资案件从诉讼化解到源头控制的转变。密切关注水源保护、矿区开发、土地承包流转等重点领域的诉讼风险,依托巡回审判优势,加强与乡镇综治中心、“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非诉讼服务中心的联动融合,发挥综治网格员、党建网格作用。审判团队参与环资纠纷的会商化解工作,指导诉前调解,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将环资案件巡回审判法庭打造成诉源治理新阵地。目前,通过各种调解处结的环资案件14件。

山东临朐:“生态司法+”守护一方绿水青山

临朐法院审理的原告临朐一村委与被告某公司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纠纷一案中,盘活了千亩承包地资源闲置,解决土地资源严重浪费的情况,避免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情况的发生。
“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出现矛盾纠纷难以避免,但无论如何,开发利用者必须确保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将环保理念贯彻到生产经验中,以维持生态系统平衡。”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李学东说。
临朐法院继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立体化”司法服务,能动司法,打通司法便民利民“最后一公里”,持续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诉前化解。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

前延后伸,密织生态法治网络

临朐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两山”理念,立足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切实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探索司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机制,对辖区内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坚决亮剑,为临朐的蓝天、青山、绿水、净土锻造坚强护盾。同时坚持能动司法,前延后伸,抓前端,治未病,密织生态法治网络,推动构建环保一体化大格局。
能动司法,推动司法调解和宣传预防向前伸展,在植树节、世界环境日等时间节点,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常态化开展公开审判、巡回审判,将审判庭打造成群众身边的“说法课堂”,提升巡回审判的警示教育作用。采取“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模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推送宣传信息;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1场次,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册600余册。

山东临朐:“生态司法+”守护一方绿水青山

提出司法建议向后延伸,推动实现更高层次“公正与效率”。在一起承包合同纠纷时,承办法官发现原告公司在合同的签订、履行、施工、验工、结算等方面存在管理失范问题。为实质性强化企业风险源头治理,决定向该企业发放司法建议书,建议企业加强合同审核,规范施工管理,主动沟通协调各方主体,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截至目前,共发放司法建议7份。为生态临朐建设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
2022年以来,全院共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5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审结环境资源类民事案件85件,环境资源类行政案件7件,立案执行非诉执行违法占地类案件157件。临朐法院被表彰为省级“2022年度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临朐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着力化解与生态环境相关的矛盾纠纷,抓住了生态法治建设“关键”,敲下了生态临朐建设全程司法护航的“确认键”,按下了高标准高质量审判工作改革的“快进键”,助推全县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范中波 王小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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